附件2 选调条件说明 一、选调范围和专业 1、高校范围。不包括:独立学院(二级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网络学院、党校、科研院所、成人高校、民办高校及国家不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等。高校范围适用于“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 2、毕业生范围。不包括委培生(省政府委培生除外)、定向生、高职生等。毕业时间截至2009年6月30日。海外留学生须同时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制的学位证和毕业证。 3、省内“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范围。“三支一扶”大学生,是指山东省人事厅统一组织到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扶贫活动的大学生,其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西部计划志愿者,是指共青团山东省委统一组织到省内基层服务的志愿者,其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包括:截止到2009年1月31日,在山东省内基层服务期满(含到2008年9月服务期满经省主管部门批准延期一年的大学生,已自主择业的除外),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专业范围。研究生按现在所学专业、本科生按主修专业报名。省内“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专业。具体专业需求见各市补充说明。 二、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具备其中一个条件即可。济南、青岛等市(不含各系统)的报考条件见其补充说明。省内“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 1 者须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入党时间截至2008年12月31日,以支部大会决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为准。 班级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班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部长。不包括各类协会、研究小组等组织负责人。任职时间须连续满1年以上。优秀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不列入报名条件。 2、对“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法检系统的重点政法院校毕业生,条件可放宽到班委、班团支部成员,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副秘书长、副部长,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不包括各种学习小组、团小组成员。重点政法院校包括: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 3、专升本学生的学习专业、任职情况等报名条件只限于本科阶段。研究生的报名条件可从读全日制大学本科算起;通过非全日制大学本科学习考取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只限于研究生阶段。 三、报名年龄 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计算时间截至2009年1月1日,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分别为1985年、1982年、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双学位按本科生年龄掌握,双学士延长2周岁。省内“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相应放宽2周岁,即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应分别为1983 2 年、1980年、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条件 1、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 2、报考公安系统的,根据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规定,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有关规定,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97a6d2b647d27284b7351f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