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学习法律的意义 现代法制社会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学法、知法、守法,依照法律从事生产和生活,一切活动必须纳入法制的轨道。这就要求每个社会成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在行为上依法办事。法律素质的提高有赖于法制教育,特别是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 关于法律,对学生而言,在大学期间,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可以使自己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内涵,处理事情一般会理性些,从而可以使大学生思想产生质的转变,在心中重新建立了法的概念,全面认识了法的功能,懂得了法律是整个社会的调解器的功能,懂得了法律在社会中的全面调解功能。对高校而言,逐渐加大力度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高校培养各类专门人才,以满足社会的不同需要。当今社会需要具备各种素质的人才,法律素质是现代公民必不可缺少的一种素质,尤其是大学生的法律素质的提高更为迫切。他们是祖国的未来,其法律素质的高低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但是,由于大学生尚未形成成熟的人生观科学观价值观,致使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还不够全面,因此,他们的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易变性和不确定性。就实际情况而言,近几年发生的一些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反映出当代大学生的法律素养还是相当薄弱的。 现年20岁的李爱娟原本是长沙医学院临床四班大一学生,性格温和的曾海燕是李爱娟唯一的同室好友。2006年4月,李爱娟多次偷偷使用曾海燕的小灵通给男友打电话,由于是长途电话,话费自然不低。当月月底,曾海燕发现话费猛增,便想去电信局查询话费详单。李爱娟害怕事情暴露,决定杀死曾海燕。2006年5月1日上午,李爱娟手持菜刀,趁曾海燕不备将其砍倒在血泊之中,事后经公安机关查明,曾海燕的身上留下62道刀伤,造成重伤。2006年10月23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爱娟,终身。还有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的“泼熊事件”和马嘉爵的“杀人事件”都在社会引起轩然大波,令人扼腕痛惜,痛定思痛。有位名人说过:“道德能够弥补智慧的缺陷,但智慧永远不能弥补道德的缺陷,是“人”是“才”才对社会有贡献,是“人”不是“才”不会对社会造成太大危害,是“才”并不是“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是不可估量的。大学生犯罪就是在印证这句名言。越是人们眼中的高材生越是让人不愿与犯罪联系在一起,然而一桩桩一件件都让人觉得触目惊心。 近年来,我省高校大学生犯罪率呈逐年递增趋势,各类案件中盗窃案数量最多,另外某些刑事案件,其作案手段之残忍、社会危害之恶劣更是令人触目惊心。大学生犯罪现象愈演愈烈,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正是因为大学生犯罪频频,意识淡薄的现状,学习法律知识就更加紧迫,意义尤为重大。在学习过程中,培养良好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有助于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深刻理解到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公民权利义务和当家作主的责任感,使我们能够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为将来投身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并在社会生活中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使我们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并且提高法律意识可以使自己免于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对减少犯罪起到重要作用。同时对改变我们民族多年来形成的轻视法律的心理、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尤其重要。作为当代的大学生,作为未来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者,作为21世纪中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高素质人才,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知识,没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较高的法律素质,就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甚者,一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是对自己前途的葬送,对家庭的毁灭,对社会的不负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a625f6102020740be1e9ba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