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社会学研究的两种方法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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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社会学研究的两种方法启示

陶必霞

【期刊名称】《职工法律天地》 【年(),期】2016(000)014

【摘 要】法律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尤其注重研究方法的选择.不同的方法选择、不同的切入点有可能会导致对同一问题的结论大相径庭.区域比较的视角和生态的视,前者着眼于比较量化分析,后者注重研究对象整体性及对象内部各要素相互关系.前者可使研究者由浅入深层层递进地研究一个问题;后者则让研究者对研究对象有一个宏观整体的理解. 【总页数】2(P11-12) 【作 者】陶必霞

【作者单位】610207 四川大学法学 四川 成都 【正文语种】 【相关文献】

1.法律社会学研究的新探索——评《迈向深嵌在社会与文化中的法律》2.嵌入式制度移植困境:对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法社会学研究3.法律社会学研究的呼声4.村干部挪用公款的样态分析——基于489起犯罪案件的法律社会学研究5.《联合国宪章》禁止使用武力条款的法律社会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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