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及管控的措施 关于加强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及管控的措施 (文号:财字[2016]020号 签发时间:2016.03.01 签发人: ) 针对总公司财务审计部近期对部分下属公司审计发现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加强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及管控措施: 一、加强各种应收账款、存出保证金的管理 1、各财务部应每月进行应收款项账龄分析,定期组织清收各类应收款项; 2、各财务部应每月定期将于此后第三个月到期的应收款项向业务部门发出提示函,将于次月到期的应收款项向业务部门发出催款业务联系函并抄报公司相关领导; 3、因业务中止而应收回的预付账款,在该事项发生时业务部门应及时跟财务部联系共同收回预付账款,在业务发生1个月内末能收回的,财务部应向业务部门发出催收账款的联系函并抄报公司相关领导; 4、业务部门必须签署催款业务联系函回执,并落实收回应收款项,在业务联系函发出1个月内仍未收回的,财务部应将情况汇总报给公司董事长,并建议公司对业务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理。财务中心每1 关于加强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及管控的措施 季度汇总各公司到期3个月以上未收回的应收款项并将金额较大、账龄较长的报告给董事局领导。 二、加强个借款的管理 1、各财务部必须严格按制度规定的权限和时间办理个人借款的审批与销账,其中2016年01月31日账上有余额的个人借款必须在2016年04月30日前清理完毕,特殊情况需延迟清理的,应注明延迟处理期限报董事局领导批准; 2、2016年01月31日后新发生的借款,在预计还款期内未还款或报销的,应向借款人发书面或EMS电子业务联系函,通知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还款,仍未按规定期限还款或报销的,财务部从借款人税后工资中扣回。 3、因财务人员原因造成个人借款不能收回或销账的,由经办会计或财务经理承担相应损失。 三、明确单笔应付金额超过1000万且分期支付的资金审批管理 对于单笔资金审批单应付款项超过1000万,下属公司董事长安排分期支付的,首次支付时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后续分次支付的,必须经公司董事长安排确认后财务才能支付。 四、加强个税手续费返还管理 各公司财务部必须在每年6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个税手续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a891a92162ded630b1c59eef8c75fbfc77d94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