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企业名称 1. 备选企业名称 (请选用不同的字号) 2. 3.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金) 企业类型 住所所在地 (万元)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需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请在□中打√。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⑴ 投资额 投资比投资人姓名或名称 填表日期 签 字: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固定电话: 人、具体经办人信息 移动电话: 证照号码 (万元) 例(%)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注:1、投资人在本页表格内填写不下的可以附纸填写。 2、投资人应对第(1)、(2)两页的信息进行确认后,在本页盖章或签字。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2)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2】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 企业名称变更审批报送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派专人递送办理时提交,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印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可以通过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http://www.gdgs.gov.cn)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3、企业向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申请名称超出其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权限的,由企业的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具有名称审批权限的登记机关审批时,适用本规范;企业的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受理了该企业按有关规定提交的全部名称变更登记申请材料后,填写《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报送具有名称审批权限的登记机关审批。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5、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b647b4bc850ad02de8041c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