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 随着公司的发展,办公用车需求日益增长,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运营成本,本着“必需节俭,效益优先”的原则,采取私车公用补贴及公司员工交通费报销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对公司员工私车公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人员的私车公用管理。私车公用员工应与公司签订私车公用租赁合同后,方可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将其私有汽车用于公务活动,私有汽车必须是各种手续完备、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规费、安全性能良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的车辆。 第三条 员工用私有车辆在一定区域内从事公务活动的,其费用实行按月包干补贴(具体标准参照下表)。 第四条 私车公用长途用车时在公司行政部登记,包括目的地、事项、随行人员、预计返回时间等。出车回来后,驾驶人员应如实到行政部填报出车里程数,里程数按车辆实际行驶里程变计算或高德导航起始点到目的地数据里程作为标准,以此结算里程补贴。如遇特殊情况,则应及时与直属领导说明。 第五条 私车公用补贴标准: 岗位级别 总监及以上 主管及项目管理人员 行政人员 基本运行补贴基数 2000元/月 1500元/月 900元/月 长途用车里程 补贴标准 1、1.2元/公里 2、车辆通行费、停车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第六条 原则上私车仅用于车主本人应履行的公务,如接待或其他业务确需调用私车时,私车车主应以公司利益为重,予以配合。公司按长途用车标准给予相应补贴。 第七条 报销要求:每月月底,行政部按登记里程计算出各员工长途用车补贴,市内职务补贴,合计出各私车公用员工当月应补贴总金额。私车公用车主应提供报销单、与拟补贴金额相同的油费发票(发票开具本单位台头)、车辆通行费、停车费发票等凭证。 第八条 报销程序:车辆所有人月初到行政部核对补贴金额,填制《费用报销单》→行政部签字验证→财务部审核票据合规性→按资金支出权限经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第九条 属私车公用车辆,必须按时向车辆管理部门交纳相关规费,车辆一切规费由车辆所有人自行承担。 第十条 车辆在因公外出情况下,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当事人负担50%,公司承担50%。 备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c834477ef630b1c59eef8c75fbfc77da2699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