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集一中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为合理使用学校现有财物,提高公共财产的利用率,减少公共财产的损失,特订以下财产管理制度: 一、实行处室、教室财产保管职任制。 1、各处室、教室新学年开学时其负责人、班主任与总务处签订财产保管协议,定期检查落实职责。 2、班主任将桌凳保管职责落实到人。桌、凳在开学时由总务处统一钉制牌号,并制订赔偿制度。定期检查,及时反馈,严格按照赔偿制度赔偿。对已赔偿的公物总务处及时修理或调换。 3、学期(学年)结束各班公物保管情况及时统计,同先进评定、班主任考核挂钩,奖优罚劣。 二、加强固定财产物资的管理。 1、学校财产的购置。严格按财政局、教育局有关文件添置学校财产,该招标的按规定招标。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大额开支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后报财政局委托招标办招标。教育仪器统一向教育局仪器站预订采购,一般较大物品由二人以上共同采购,做到价格合理,为学校节约资金,杜绝腐败现象。 2、建立学校财产实物帐。新购财物及时入帐,帐上注明规定项目外,写清安放地点,保管责任人。定期检查,每学期结束,将对固定财产核对保养,如有损坏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做好报废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e3e4d2dcaaedd3382c4d30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