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在唐诗里非法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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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在唐诗里非法占地?

作者:李开周

来源:《传奇故事(下半月)2008年第24

白居易有诗:穿篱绕舍碧逶迤,十亩闲居半是池。食饱窗间新睡后,脚轻林下独行时。水能性淡为吾友,竹解心虚即我师。何必悠悠人世上,劳心费目觅亲知?”

这首诗,写的是白居易53岁那年,在洛阳履道坊买的一套别墅。履道坊位于洛阳城的东南角,这套别墅,就位于履道坊的西北角。据白居易在诗里的描述,这套别墅不仅豪华,而且高雅,所以他在里面住得很满足。

关于这套别墅的考证已经不少,有人从政治角度出发,分析了白居易的隐居倾向,有人从建筑角度出发,分析了白居易的造园艺术;还有人独辟蹊径,对白居易的收入作了一番探讨,借此推算出他买这套别墅时大致花了多少钱。不过大伙可能都忽略了一点,那就是这套别墅是否合法的问题。笔者认为这套别墅不合法,具体说,就是占地面积太大,违反了政府规定。 咱们先看它的占地面积。白居易在诗里说,别墅有十亩闲居;在另一首诗《池上篇》里也说,这套别墅是十亩之宅。看来占地十亩是可能的。但是您知道,诗词里面的数字不能太当真,因为它们会跟着作者的情绪走,有时被夸大,有时被缩小,更多的时候,会为了韵律上的工整而被故意扭曲。所以白居易说的占地十亩只能作个参考。

幸好《池上篇》这首诗前面还有白居易的序文:地方十七亩,屋室三之一,水五之一,竹九之一,而岛、树、桥、道间之。由此可以得知,别墅占地共17亩,其中建筑面积5.7亩,水池面积3.4亩,竹林面积1.9亩,剩下6亩空地,种了树,铺了路,摆了太湖石。 再看看政府的规定。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令:应给园宅地者,良口三口以下给一亩,每三口加一亩,贱口五口给一亩,每五口加一亩……诸买地者不得过本制。这条法令的意思是说,居民建房占地,需要经过政府的审核与批准,如果是自由人,每三口可以占一亩宅基;如果是奴仆,每五口才能占一亩宅基,包括以后宅基转手,受让方也必须符合前述规定,不能超标。

白居易在洛阳买别墅的时间是长庆四年(824),此时开元二十五年制定的法令仍然有效。他家里还有多少人呢?笔者翻了翻《白居易年谱》,发现这时候他爸白季庚已经死了,他妈陈夫人已经死了,他三弟白幼美已经死了,他爱人冯氏、儿子阿崔、女儿金銮也都死了,二弟白行简倒还活着,可是常年在外地工作,不跟他一块儿住。偌大一别墅,只住了三个人,一个是白居易,另外两个是他的小妾:樊素和阿蛮。白居易是自由人,按良口三口以下给一亩的法令,他最多只能占一亩。樊素和阿蛮是奴仆,按贱口五口给一亩的法令,她们连一亩也占不到。三人加起来,能占的宅基也不过一亩有余而已。政府定的指标是一亩,实际占的是17亩,白居易明显是非法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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