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创立诗学的教育教学 最早创立“诗教”的内容与方法的是孔子,他以自己的睿智最先认识到“诗”的多种作用,并把它作为教学内容之一。他说过:“小子何莫学乎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鸟兽草木之名。”(《伦语·泰伯》)按照今天的观点理解,孔子所说的“兴”是激发情感、意志,使人奋发有为;“观”是“考见得失,观风俗之盛衰”,即观察社会,认识生活,感悟哲理;“群”是“群居相切蹉”,即互相启发,互相砥砺,引起感情共鸣,培养群体意识;“怨”是“怨刺上政”,即运用讽刺的形式针砭社会不合理现象;“事父”、“事君”则是懂得伦理道德,培养忠孝观念;“多识鸟兽草木之名”,则是学习自然常识。由于这多种作用,孔子有“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的见解和主张,甚至认为“不学诗,无以言”。(《论语·阳货》)他要求学生“诵诗三百”,为此他整理了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实际上也是我国最早的“诗教”课本。 以后历代都重视“诗教”。汉朝的董仲舒把孔子所说的“诗”奉为“经”,此后便称“诗经”。唐代甚至以诗赋取士,因而唐诗成为我国文学史上的一个高峰。这种传统到宋朝发展到极盛。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d1d56545b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6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