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成文法 中国古代第一部成文法是《铸刑书》。 中国古代第一部成文法是公元前536年3月(阴历)。 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 铸刑书开创了古代公布法律的先例,否定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秘密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刑书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同时也有利于法律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贯彻执行,对后世有着非常深远的影响。 扩展资料 历史背景 中国夏商与西周的法,是一种完全依附于礼的法。 春秋时期,随着社会关系的变迁,传统的法律体制越来越暴露出其不合理性。首先,以前那种不公开、不成文的法律与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相冲突。 其次,这种法律体制在形式上保守,内容上陈旧,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变革的新形势,无法满足新的社会关系的发展要求。因此,在春秋中期后,打破旧的传统、公布成文法的活动便在一些诸侯国种出现。 这样,社会舆论就会对官员产生一股强大的监督力。这些严重侵害贵族利益的新事物,在叔向眼中都是不可容忍的,他所代表的是那些没落的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奴隶主贵族进行判断的时候,往往会标榜自己是遵从“礼”的原则,自己是以礼治国,依礼治国。在他看来,从内容上看是因为子产的刑书完全背离了"礼"的制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6b8f64b13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f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