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一9月第一篇 一、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 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 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行。 二、 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髙远,勤恳敬业,甘为人 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 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 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 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 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 生。 四、 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 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 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 为人师表。坚守髙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 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 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 谋取私利。 六、 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 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髙专业素养和 教育教学水平。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一9月第二篇 一、 热爱党,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建成保教并重,严 格履行岗位职责。 二、 热爱幼儿、尊重了解幼儿面向全体幼儿,支持正面教育,严禁体 罚、变相体罚,对幼儿一视同仁。 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规程纲要为指南,全心全意为幼儿服 务,使幼儿得到全面发展 四、 严于律己、尊重家长,及时向家长汇报幼儿身心状况。 五、 在幼儿面前行为规范,语不俗,话不髙,有正确坐立行姿态,处 处为幼儿做表率。 六、 仪表端庄,着装整齐,梳妆打扮符合职业要求,谈吐文雅,举止 文明,热情和蔼,为人师表 七、 严格遵守园内各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家庭和谐,关心集 体,维护团结,尊老爱幼,不损害集体利益。 八、 廉洁奉公,不吃喝、不收礼,不将公物归为己有,不私占有他人 财物,不求家长为个人办事。 九、 刻苦专研业务,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工作、勇于创新,勤于总结, 努力探索工作规律,为发展幼儿教育作出贡献。 十、爱护公物,讲究卫生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守法,参加社会公益活 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d44c3ce12661ed9ad51f01dc281e53a590251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