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招牌管理规定 为了对小区内广告、招牌、霓虹灯等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做到安全、美 观,现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请共同遵守。 一、 小区内广告、招牌的悬挂以及霓虹灯安装、宣传品的张贴等,统一由小区管理 服务中心负责监督管理。 二、 小区内及外围公用配套设施自营和出租部分的广告招牌,由公司经营部负责向 物业委托方申请报批,并报管理服务中心备案,管理服务中心协助安装。 三、 小区房屋内公共部位、商业铺位出租部分招牌摆放或悬挂由管理服务中心负责 审批管理, 四、 小区各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本单位自用广告招牌、霓虹灯等进行 维护,保持其完好、清洁,符合规范要求。 五、 属国家、省、市统一规定的招牌、宣传品,由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悬挂、张贴和 管理。 六、 重大庆典活动和法定节假日的各类宣传品的悬挂和张贴统一由管理服务中心负 责。 七、 小区内发布的所有广告招牌及宣传品思想内容要健康。 八、 对于过期、锈蚀、残缺、歪挂的广告招牌和宣传品要及时清理、拆除、纠正和 更换。 九、 合同到期或其它原因搬出小区,必须将广告招牌、宣传品自动拆除、清理干净, 恢复原状。 十、未经申报批准私自悬挂、张贴的广告、宣传品一律予以拆除,其费用由悬挂、 张贴单位或个人承担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dd688b4316c1eb91a37f111f18583d048640fc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