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科学课程目标的基本内容 科学课程的目标,有总目标、分目标和各部分目标的相互关系三个部分。 课程目标是根据学科课程的宗旨制定的,科学课程以培养科学素养为宗旨。小学生应具有什么样的科学素养呢?总目标是这样表述的:“通过科学课程的学习,知道与周围常见事物有关的浅显的科学知识,并能应用于日常生活,逐渐养成科学的行为习惯和生活习惯;了解科学探究的过程和方法,尝试应用于科学探究活动,逐步学会科学地看问题、想问题;保持和发展对周围世界的好奇心与求知欲,形成大胆想象、尊重证据、敢于创新的科学态度和爱科学、爱家乡、爱祖国的情感;亲近自然、欣赏自然、珍爱生命,积极参与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关心科技的新发展。” 总目标勾画了科学素养的大致轮廓,将整体的科学素养分为科学知识、科学探究、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领域。 关于科学知识,至今仍是一个需要深入学习、研究的问题。 20世纪80年代,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评价传统的教学经常使用的语言是“重知识、轻能力”。实际上,轻能力是实实在在的,“重知识”则要作具体分析。传统教学所重的知识,仅仅是以文字或语言形式呈现的现成知识;教学生学知识的方式,主要是“说”教,“先生讲,学生听,先生考,学生背”。这样学到的知识,是很难应用于实践的。 由于笼统地把“重知识”作为传统教学的弊端,乃至引起另一种误解,从一个片面走向了另一个片面,似乎教学改革就应该轻知识了。虽然20世纪80年代的自然课改革,很重视科学概念的形成,明确提出自然教学要引导学生学着像科学家那样,通过学科学的实践活动,自己去获取知识。然而直到现在,传统教学的“重知识”和实际教学中的轻知识,两种情况都存在。 总目标指出,要教学生学习科学知识。这说明知识是不可轻视的,缺乏科学知识就没有完整的科学素养。对知识的学习,有三个界定:一是“浅显的”,二是“与周围常见事物有关的”,三是“能应用于日常生活的”。 还有一点是值得我们深入思考的,那就是行为习惯的养成。例如,我们教学生学会了浅显的科学知识,了解了科学探究的过程和方法,是否可以认为实现了教学目标呢?远远不是。我们还要训练学生“逐渐养成科学的行为习惯和生活习惯”,“逐步学会科学地看问题、想问题”。 关于科学能力,总目标的陈述是“了解科学探究的过程和方法,尝试应用于科学探究活动,逐步学会科学地看问题、想问题”。概括说来,就是要培养学生的科学探究能力。 科学能力的培养,是这次课程改革的核心内容,是科学课程基本理念“科学学习要以探究为核心”在总目标中的体现。 20世纪80年代初,美国提出把“理解科学”作为科学教育的重要目标。“理解科学”反映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科学教育发展的主流。我们怎样教3~6年级的学生理解科学呢?总目标表述为“了解科学探究的过程和方法”。“了解”反映人的认识程度,意味着科学课程的认识对象,除自然界的生命世界、物质世界、地球和宇宙外,还有科学探究的过程和方法。科学探究的过程和方法是学生学习科学、科学家研究科学的行为,是方式方法,不是自然事物,所以学科的名称也从原来的《自然》改为了《科学》。科学探究,既是科学课程的认识对象,又是学习科学的方式。教师要以科学探究的方式指导学生学习,教科书要依据科学探究来选择教学内容和表达方式。所以,我们对此要深入进行学习研究,以求课程总目标在教学中的落实。 课程总目标的内容,在分目标中作了进一步的阐释。课程目标的第三部分,阐明了各部分目标的相互关系。课程总目标是一个整体。基于实现总目标的种种实际需要,课程标准将总目标分解为三个领域并制定了各领域的分目标。但这绝不意味着各分目标是独立于总目标之外的。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把科学课程的总目标落实到每一节课”。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de6a87c964bcf84b8d57b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