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生孩子报销新规定

时间:2022-07-19 23:52:13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2022生孩子报销新规定

济宁生育保险政策_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于生育前按时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

3、参保职工怀孕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2个月以上的,怀孕检查(不含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的检查)、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分娩时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不含补缴时)以上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申领生育保险津贴应提交的材料 三、业务流程

1、市属单位参保女职工怀孕检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应选择一所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生育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院(见济人社字〔2022129号文件附件)作为本人的服务机构,职工所选择的怀孕检查定点医院同时做为本人的生育服务机构,原则上不可另行选择。因特殊原因确须更改生育服务机构的,须经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后实施。

2、职工生育时在定点医院进行电子备案,孕期检查医疗费、分娩医疗费或计划生育手术费按照《关于公布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加强生育保险管理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129)中规定的定额标准在职工所选择的定点医院进行结算。


3、用人单位或个人在职工生育后180日内到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生育保险经办窗口办理生育津贴申领业务。 四、注意事项

1、职工异地生育前需向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因急诊等特殊情况在非生育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生育的,需在五日内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告知备案,未经审批异地生育,所发生的生育各类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2、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应提供女方无工作证明(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出具),出院记录、出院结算单、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在职工所选择的定点医院进行结算,已通过新农合等其他渠道结算生育医疗费用的,生育保险基金不再重复支付。产前检查费(不含治疗费,药费、新生儿费用等)在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 五、生育津贴申领和支付流程说明

1、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和产假天数标准

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的支付

生育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参保职工应于分娩或流、引产出院后6月内,由参保单位或本人持单位停发工资证明及有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参保职工对生育津贴支付数额如有疑议,应在60天内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e4b1e6214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