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派遣报到通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落户介绍信》(持户口注销证明者需开具); 3、《毕业生登记表》(登记表先到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盖章;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 5、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6、留学期间的有效中国护照; 7、国内学历学位证; 8、毕业生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一份。 附流程图 回国前,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回国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电话:0086-10-82301008 网址:www.cscse.edu.cn 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319室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办理 派遣报到通知 落户介绍信(持户口注销证明者需开具) 电话:0086-10-82301008 网址:www.cscse.edu.cn 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319室 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接收单位人事部门 或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室 办理调档手续(325室)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 准予迁入证明 入户通知单 (持家庭户口本和集体户口卡者) (持户口注销证明者) 派遣结束 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迁移证 落户派出所办理居民身份证 各地派出所落户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f1279ea5ef7ba0d4a733b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