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月征文和演讲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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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月征文和演讲比赛的通知

为引导在校学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同学们弘扬“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精神,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增强对祖国的自豪感、使命感和责任感,争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特举办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和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征文和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比赛

(一)参赛对象: (二)征文要求:

以“爱国主义”为主题;作品体裁不限,内容要紧扣活动主题;文章必须由参赛学生自己撰写,不能抄袭他人作品;文章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内容积极、中心突出;文章字数不超过2000字;使用稿纸,要求字迹清楚,书写工整;作者在文章标题下署名,顺序为:班级、姓名。

(三)表彰及奖励: 征文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将被推荐 (四)截稿时间: (五)交稿地点: 二、演讲比赛

(一)参赛对象:全院所有学生 (二)演讲要求:

内容必须紧扣活动的主题。

要求以生动的语言、充分的论证或感人的事例,表达对“爱国主义”主题的理解和感受,展现新时期大学生热爱祖国、奋发进取的精神风貌。

讲题要鲜明,内容要连贯,语言要优美。

参赛者必须使用普通话,要求着装整洁,表达清晰,讲述流畅,精神饱满,仪态自然。 演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三)表彰及奖励: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 (四)比赛时间:初赛 进行。 (五)演讲地点:初赛设在 ;复赛地点另行通知。 举办爱国主义读书征文及书画竞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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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团委 发布时间:2010-06-13

各镇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对祖国、对人民、对社会主义的深厚感情,树立民族自豪感和历史责任感,促进广大青少年在努力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健康成长,根据江教团20107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以“我爱祖国的蓝天”为主题的爱国主义读书征文及书画竞赛活动。 一、活动宗旨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和谐校园、创新教育、幸福师生”为切入口,突出加强青少年学生的节约能源教育、绿色环保教育和“人与自然的和谐”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建设环境,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历史责任感,鼓励他们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投身新世纪伟业。 二、参加对象

全市小学(三年级以上)、初中、高中阶段学校学生。 三、征文及书画作品要求

1.征文体裁一般为记叙文和议论文,500-1200字左右,所有参赛作品以能源节约、生态环保、励志勤学、展现新时期和谐校园为题材,书画类以楷书、行书为主(毛笔书法尺幅一般为四尺三开,绘画尺寸以40cm60cm为宜,硬笔书法一律用A4书法方格稿纸或白纸)

2. 各校在以校为单位组织初赛的基础上,征文和书画作品各报送2-5件参加市评比。书画类作品不需装裱,每幅作品须在背面用铅笔注明学校、班级、作品名称、作者、指导老师;征文类在标题下注名学校、年级、班级、作者姓名,文末注明指导老师。

3.大赛将邀请有关专家和优秀教师组成评审组,将分小学、初中、高中组评出集体组织奖、个人等级奖若干;优秀作品将推荐到全国“我爱祖国的蓝天”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竞赛活动组委会参评。

4.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严禁抄袭或伪作,一经发现,取消本人获奖资格和学校集体组织奖。 5.所有参赛作品于65日前报教育局王富宁同志处(302室)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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