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河东区2012年财务专项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布日期】2012.08.16 • 【字 号】河东政办发〔2012〕35号 • 【施行日期】2012.08.1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河东区2012年财务专项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各区属单位严格规范财务核算、加强财务管理的要求,根据2012年8月6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2012年财务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精神,我区现已全面开展201 2年财务专项检查工作。经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研究决定,区财务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从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重点检查。依照重点检查面不低于30%的要 求,抽取16个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现将名单通知如下: 1、区发改委 2、区商务委 3、区行政审批办 4、区人力社保局 5、区体育局 6、区环保局 7、区环卫局 8、区规划分局 9、中山门街道办事处 10、东新街道办事处 11、区教育局第八中学 12、区教育局第三十二中学 13、区教育局第四幼儿园 14、区卫生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区卫生局妇女儿童保健中心 16、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请以上单位做好各项迎检准备,积极配合做好全区财务专项重点检查工作。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6日 附件:联合检查组分组情况 附件 联合检查组分组情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f7a87b782c758f5f61fb7360b4c2e3f5627255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