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 收 规 则 点击获取原文 一、案件跟进规范及相应处罚 新案件:低期(M3以下)3天内完成完成第一轮催收 高期(M3+以上)5天内完成第一轮催收 相应处罚:违者处罚5元\户并调走未处理案件 A.跟进:至少5天一轮 B跳票:至少1天一轮 C谈判:至少2天一轮 D中本人:至少2天一轮 E中家人:至少3天一轮 以上案件相应处罚:违者罚款10元\户 二、承诺 还款前一天致电提醒,还款日当天及时跟进 相应处罚:未提醒处罚5元\户,还款日未跟进处罚50元\户。 三、如实填写保存催收记录 相应处罚:伪造或记录不实的催收记录处罚100元\条 四、未承诺案件应进行全面跟进 相应处罚:挑打电话处罚20元\户 五、不在催收记录中记录违规字眼(如:老赖、傻逼、脑残等。。。) 相应处罚:违者处罚20元\户 六、案件查找要完整 相应处罚:经稽核指出而不改进的处罚10元\户 七、每日通话时长应达标 相应处罚:未达标者50元\户 八、行为规范 一级催收行为规范 A. 正确适用法律条文 B.正确解说业务 C.催收重拨应在5天内 D.不冒称其他委托机构的工作人员 E.不讽刺、挖苦、嘲笑当事人或者第三人 相应处罚:稽核警告达3次以上的,处罚100元 若被银行质检评定不合规则按投诉规定处理 二级催收行为规范 A.提供息费政策、人行记录等方面的错误信息 B.强迫第三方协助提供信息 C.减免案件及时跟进 D.任意给当事人敏感信息 E.催收记录与催收录音应相符 F.不得辱骂、威胁、恐吓当事人或者第三人 G.不随意透露当事人敏感信息 H.冒称银行或银行部门工作人员 I.随意扩散当事人的相关信息 相应处罚:每起处罚100元 若被银行质检评定不合规则按投诉规定处理 三级催收行为规范 A.向第三方催收、要求对方还款 B.随意发送催收函件 C.随意使用QQ催收、传真催收等 D.使用非卡中心提供的催收函件 E.使用手机进行催收 F.擅自承诺未经银行同意事宜 G.擅自出具还款证明等文件 H.诱导、唆使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相应处罚:每起处罚300元 若被银行质检评定不合规则按投诉规定处理 四级催收行为规范 A.擅自收取现金、支票等 B.向当事人索取财物或手续费等 C.向银行出具虚假证明材料 D.指引当事人通过非法途径筹款 E.不得冒充公检法机关、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催收 相应处罚:每起处罚500元 若被银行质检评定不合规则按投诉规定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fbe8eb6316c1eb91a37f111f18583d048640f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