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临床技能实验中心 实验室使用管理规定 **大学临床技能实验中心(简称中心) 是学校进行临床技能培训的公共平台服务,为使中心承担的各项教学与实验室开放工作 。 第一条 需使用中心进行培训或设备使用的人员按使用指南进行申请,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二条 中心使用时,原则上不得私自变动,特殊情况需变更应事先提出申请,经中心和教务科协商同意,场地和老师能够安排方可调整。 第三条 中心各实验室由中心管理人员统一负责管理,在实验中心上课的老师和实习生,必须尊重和听从实验中心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搬动桌椅、实验用品、仪器、模型等,更不能将上述物品搬出室外。 第四条 中心使用人员要节约用电用水,离开时关灯、关门窗。 第五条 中心使用人员要保持中心的整洁卫生,严禁在实验室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杂物,不准带食物进入实验中心。 第六条 中心使用人员要爱护实验中心的设施和各种用品,无故损坏物品要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报请学院给予批评教育以至处分。 第七条 老师和中心管理员要管理好学生,对违反实验中心使用规定者,应进行劝阻,有不听劝阻、情节恶劣者,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 第八条 实验中心多功能示教室的使用规定。 为了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凡课程安排需在多功能示教室上课的老师,应提前将多媒体教学课件交给中心管理人员试放,课前与中心负责人联系,中心管理人员必须在上课前做好开机、调试工作,所有设备准备至上课状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09023dcb81aa8114431b90d6c85ec3a86c28b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