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圆梦计划”的合宪性分析 潘金文 【期刊名称】《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2(027)001 【摘 要】中国人民大学自主招生推出的“圆梦计划”对特定农村户籍学生入学机会进行倾斜保护,其实质是纠正过往城乡教育不平等的纠偏行动,以实现城乡学生受教育权的实质平等。但纠偏行动本质上仍为差别待遇,宪法仅保护合理的差别待遇,因此应当对“圆梦计划”这一纠偏行动进行合宪性审视。借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纠偏行动的严格审查标准,虽然“圆梦计划”旨在实现城乡教育平等,具有切的政府利益,但该纠偏行动是否能有效实现其追求的城乡教育平等存在质疑,且并非是实现该目的的影响最小的措施,因此,基于户籍分类对城乡学生实行差别对待的“圆梦计划’’不能通过宪法平等保护之门,涉嫌歧稠.。 【总页数】6页(P1-6) 【作 者】潘金文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上海200240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F20 【相关文献】 1.再论大学招生的卓越性与公平性——兼谈中国人民大学自主招生“圆梦计划”的价值与局限2.圆梦河源之物流管理--圆梦计划,河源电大1003.向农村学生倾斜更能体现高考公平——从中国人民大学的“圆梦计划”说起4.“圆梦计划”培养新生代产业工人实践研究——以“圆梦计划·河职 100”项目为例5.广东“圆梦计划”助万名新生代农民工上大学——最美的圆梦计划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1941a12cb50ad02de80d4d8d15abe23482f03d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