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好学生评选条件及办法 一、评选条件 : 1、思想品德好。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模范遵守《大集中心小学一日常规》和《小学生守则》,具有以下优秀品质; ①遵守纪律,受到大多数同学和科任老师的好评; ②关心集体乐于为集体服务,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不做损害集体的事; ③明辨是非,不受不良行为影响,能对不良行为提出批评; ④热爱劳动,不拈轻怕重、不怕脏不怕累,认真完成劳动任务; ⑤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做事与交往不自私自利; ⑥勇于认错改错,对师长、同学有礼貌; ⑦懂得感恩,能用积极的行动回报帮助过自己的人。 ⑧坚持讲普通话,不说粗话脏话,不给同学取绰号,不大声喧哗。 2、学业成绩好。热爱科学、勤奋学习,具有以下优点; ①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 ②刻苦钻研,勤学好问; ③作业认真、正确、干净、整齐,文字规范。 ④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平均成绩达优秀等级。 3、文体卫生好。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卫生习惯,具有以下优点: ①认真上好体育课; ②体育成绩好; ③认真参加常规体育锻炼和班级、学校的其他体育活动,有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④积极参加“达标”锻炼; ⑤身体健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习惯。 二、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两次,即每学期末评选一次。 2、以教学班为单位评选,不超过实际人数的15%(四舍五入)。 3、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全体学生无记名投票,,根据得票多少进行推选。 *注:各种评选奖励只得一次,不重复入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2cce83b6ddb6f1aff00bed5b9f3f90f77c64d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