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简报范例 为切实做好 “12·4”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国家宪法日在社区的知晓率,12月2日,新风社区在辖区内开展了以“宣传宪法精神,服务居民群众”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社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首先向社团人员和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向大家讲解“12·4” 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和《宪法》的相关知识,并通过列举发生在居民生活中的法律案例,增强居民的法制和法律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社区通过开展“12·4” 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有效宣传了国家法律、法规,增强了居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营造了良好的社区法制氛围。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4个国家宪法日,为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观念,进一步强化公民宪法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2日上午,烟台市和芝罘区两级普法办在市文化中心广场组织了一次以“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力量”为主题的“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这次活动共组织市区两级政法部门、部分行政执法部门、街道办事处以及610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支行等共30多个单位和部门近500人上街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宪法以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就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提供了现场讲解。整个活动共展出宣传看板20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赠送法律书籍3千多册,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200余人次,受到了市民的普遍欢迎。 此次宣传活动将持续到12月中旬,活动期间,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还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发挥自身宣传优势和宣传阵地作用,以宣传宪法和本部门法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观看由市普法办在烟台胶东剧院举办的烟台市“法德共进”之歌文艺晚会;各类媒体也将综合运用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生动丰富的宪法宣传;利用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开展“宪法精神网络传播”活动,利用“@芝罘司法”官方微博、手机短信平台等新媒体播放学习宣传宪法的微视频、短片、公益广告等,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不断向纵深发展。 为让群众更好地领会宪法精神、了解法律知识,12月2日,由渝北区法院主办的“国家宪法日庭审进街镇”活动在渝北区人和街道万紫山社区举行。活动现场,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社区广场开庭审理,6名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近百名社区群众前来旁听。 “近年来,受经济环境、企业发展周期、劳动者维权意识提高等因素的影响,我院劳动争议收案数量居高不下。”作为本次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审判员,渝北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郭莉介绍,今年1-11月,该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622件,结案1431件。 “我们在劳动争议案件审判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用人单位协商沟通机制不完善、社保制度执行不力、考勤制度不健全、劳动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郭莉说,“劳动者则存在证据意识相对薄弱、维权方式不正确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郭莉现场向群众作了“5个风险预防点”的提示:一是劳动者要注意保存固定加班证据,以在举证环节处于有利地位;二是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自愿放弃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该协议无效;三是劳动者受工伤未上班期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仍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四是特殊情况下,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仍须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五是劳务派遣职工遭遇工伤,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都负有赔偿责任。 为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推动“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2021年12月2日上午,火车站社区工作人员在社区党总支书记丁维广的带领下踊跃参加以“大力弘扬法制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活动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在现场,大家热情高涨地投入到活动中,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台案、向过往行人发放法制宣传单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同时为居民耐心讲解法制宣传知识。共发放法治环保袋、宪法宣传册、法治宣传扑克牌等宣传资料共600余份,张贴法制宣传标语3副。 此次宣传活动使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营造了全民参与普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也起到了重大作用。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30213be1cb91a37f111f18583d049649a660e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