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办学协议 甲方:*技工学校 乙方:*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和省人民政府与我市签订的《职业教育攻坚计划责任书》及许昌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职业教育攻坚计划任务书》。 许昌市高级技工学校与乙方合作举办工学交替学历教育班。双方协议条款如下: 1、乙方委托甲方开办工学交替学历教育班,以提高本单位员工的文化及专业素质和学历水平。办班人数为 名,学制三年。 2、乙方按照自愿原则组织本单位员工报名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监护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专业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为机电一体化。课程计划由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制定。 4、甲方负责为乙方学生注册正式学籍;负责为乙方学生办理正式毕业证。 5、甲方负责提供师资、教材,费用由甲方负担。 6、教学地点设在乙方,教学堂具由甲方提供。 7、乙方在不影响正常生产前提下,为该班提供授课时间, 对学员出课时间进行考勤、奖惩,保证出课率和上课时数。 8、该班的学费、课本费、教师讲课费由甲方支付,不向乙方及学生收取。 9、学生的实践、实习课由乙方安排进行。 10、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1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一份。 甲方: 代表: 时间: 乙方: 代表: 时间: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425aeaaaa956bec0975f46527d3240c8547a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