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办学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设立 学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联合办学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依法自愿联合办学。其具体项目是:开办广元伏羲培训学校。 第二条 合作期限:暂定五年,从正式签订办学合同之日起,期满前在同等条件下协商续签或终止协议。 第三条 办学地点(注册地址):租赁 办学,租期暂定 年,每年租金等由办学经费中支出。 第四条 双方的出资数额与出资方式: 1、培训学校的启动办学资金 万元,其中甲方占51%股份,即出资 万元;乙方占49%股份,即出资 万元。 2、甲乙双方履行出资义务后,即成为培训学校的股东(投资者), 双方在学校正式设立或变更后均按以上出资比例承担后期增资义务和法律上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3、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提出退股或任意扩大股份比例,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 1.依照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有权获得合理回报; 2.参加培训学校股东会按股份享有表决权; 3.对学校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5.依照法律、《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学校终止或清算时,按所持有的股份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二)股东的义务 1.遵守协议书和《章程》; 2.依照本协议或《章程》缴纳股本金及为发展需要增资扩股; 3.承担经营风险和《章程》规定的义务。 4.若办学期间需要增加股东或与其它教育机构合作,必须经学校股东会表决通过。 第六条 办学收益分配原则: 。 第七条 启动阶段双方工作职责分配: (一)甲方的职责 1、担任培训学校法人。 2、协助申办培训学校的各类办学手续。 3、负责招生、宣传广告。 (二)乙方的职责 1、担任培训学校语文老师、对外代表培训学校; 2、具体组织教学工作; 3、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和校务会议; 2 4、负责申办办学手续; 5、其他: 。 第八条 违约和争议处理。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第九条 本协议自签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签章) 年 月 日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5d83c0f67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