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随笔】恒大事件看契约精神 广州恒大,这支三年内第二次称雄亚冠联赛的足球队,不顾赞助商意愿违约更换胸前广告的行为却让我们看到了他们“重利轻义”的一面,也种行为让冠军的身份有些尴尬。 显然,广州恒大的做法看只是一种商业行为,然而这样一只站在风口浪尖的辉煌足球队,在一举一动的时候更应该考虑清楚可能引起的后果。广州恒大临时更换广告的无非是想借助亚冠决赛的舞台为自己的子品牌提供最大限度的曝光。然而却忽视了足球和俱乐部的公益属性。足球和法律在某种程度上是有共性的,那就是对规则意识的培养和尊重。而广州恒大不顾东风日产的强烈反对强行更换胸前广告则显然是对市场规律和商业规则的践踏。这种对于赞助商的出尔反尔的行为,就是对法律规则的严重破坏,违背了契约精神。 契约是当事人之间规定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通过协议,各方均获得某种期待和约束;而从理念的角度讲的契约则蕴含着深刻的文化,它既是一种规则,也是一种道德,更是一种精神。契约精神是现实生活中契约关系的反映,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所形成的一系列原则和规范所凝聚而成的精神。契约精神因其独具的思想文化内涵及功能将有助于促进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进一步发展,也有利于调节社会矛盾和冲突,从而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契约精神是西方文明社会的主流精神,欧美发达国家市场经济成熟,经过了法制化建设和完善,形成了健全的信用管理体系和信用制度,信用经济和信用文化发达,讲求信用蔚然成风。 契约精神的出现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个理性阶段的标志,是现代历史进程的产物。契约精具体包括自由精神、平等精神、权利至上精神、公平正义、诚实信用等等。其中,诚实信用是契约精神的基础和核心,也是缔约者的义务和责任。订立契约的人必须诚实守信,不能违背契约。契约精神是市民社会不可缺少的精神品格,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稀缺的精神资源。契约精神具有信用本质要求,信用是缔约者的义务和责任。一般情况下,违反契约精神即等同于违信。但是,随着现代经济社会交往的口益频繁,一方面,一些部门和领域毫无契约精神可言,垄断现象层出不穷、毫无限制的契约自由导致自由权利的滥用,自由成为强者利用其经济力量制定契约条款的危险的开端,绝对的自由就是绝对的不自由。为消除契约自由的缺陷,政府有关部门对不合理的契约条款作出了限制,有关法律也对契约的形式作出了要求;而另一方面,不少个人也存在违背契约精神、缺乏对契约选择性尊重的情形。现代社会是信用社会,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良好的社会信用已经成为契约走向成熟必不可少的内在构成,也是经济和社会走向发展进步的必然要求,中国现代信用社会呼唤契约精神。 契约在经济和非经济生活中覆盖面的扩大。我们在刚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时,行政调控经济的方式还比较强,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引入和发展,契约关系从原来的萌芽状态得到了迅速发展,契约观念是对客观存在的契约关系的反映,这样,契约观念也得到迅速的发展。然而,目前在我国契约运行中的违约现象可谓纷繁复杂,违约行为更是犬牙交错,人们谈论到这个问题总是摇头,表示一种无奈,但至少人们都不满意这种现象,反映了社会的一种普遍意识,即重视对契约的信守问题,不信守是不正常的。同时,也要看到,随着我国经济形势的发展,合同履行率正在不断上升。市场有序化中引进的契约化约束,正在逐渐被人们接受。 契约精神对信用活动起着重要的支持作用,也是信用的重要制度保障。缺乏契约精神,将导致人们信用观念淡漠、社会信用制度扭曲以及信用秩序混乱。对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当代中国而言,广州恒大尚且如此,不得不说信用缺失正成为困扰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一个严峻问题。其实,恒大通过体育和足球获得的巨大回馈不仅得益于其准确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也离不开他们在广州恒大队的成长过程中积累的品牌效应。广州恒大这次的违约之举让人看到,行为的背后还是有着较强的个人色彩,某些时候可能轻率地铸成大错。对于成功的渴望和期盼以及对商业利益的追逐不能演变成对诚信、规则甚至法律的无视和背叛。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体育产业和体育市场的繁荣离不开商业诚信和契约精神,这次广州恒大时间不得不说是对契约精神的一次亵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4da943cad1ffc4ffe4733687e21af45b207fe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