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中的妇女与性别读后感2000

时间:2023-05-10 22:22:25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中国历史中的妇女与性别读后感2000

《中国历史中的妇女与性别》这本书收集了史前到近代中国有关妇女史的部分论文,因为文本有限,每个时期只取一篇论述,可以从历史脉络看中国女性受压迫历程。虽在女性意识上出现过短暂觉醒,但依然作为男性附属品而存在。国女性长期受传统男权礼教束缚,直到今天也未能觉醒。这本书有助于贯穿历史看中国女性问题,近代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多伴随着政治运动,因此并没有彰显女性群体的独特需求,这确实是中国女性运动的先天性不足。对于妇女的压迫,封建尤甚,反封建不彻底,女性是谈不上解放的。

在学术界,把女性史作为专门史研究已是不争的事实,让女性回归历史以改革传统史学,也为不少学者所认可。但是,一个时期以来,人们习惯于把女性人物及其活动从一般历史事件中剥离出来,并将其视为女性史;习惯于把在整体史中添加女性活动,即视为对史学的革新。这种研究方式,始终没有摆脱女性在社会变化的主流及历史研究的主流中被孤立出去的倾向。

人类发展到今天,已经有条件愈来愈客观、真实地认识自己。20 世纪70年代,在女权主义多元化的迅猛发展中,社会性别理论脱颖而出,为理论界所瞩目。自1975年美国盖尔卢宾(Gayle Rubin)在《女人的交易》一文中提出社会性别概念以来,这一理论在接受质疑和挑战中不断发展,几近成为女性主义学术和理论的核心,逐渐向各学科领域渗透,亦自然成为女性主义史学新的关注点。运用社会性别理论开展女性史及史学研究,关键在于掌握这一理论的精髓。社会性别(Gender)是相对于生物性别(Sex)而提出的概念,其基本内容可以从多方面去理解或界定,但它首先是一种社会制度,是一种既不隶属于经济制度,也不隶属于政治制度,又与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密切相关的、有着自身运作机制的人类社会制度。它表现的是社会如何将生物的性转化为人类活动的产品的一整套组织安排也可以视之为自然的的社会关系的产物。这种制度是人类历史上多重性的统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不应当被忽略。它通过在经济、政治、法律、道德、宗教等方面建立的多层次规范,确立男女两大社会群体的性别关系和一个时代的社会性别秩序,确立男女各自的地位和角色。这种社会地位表明了她与他在社会体制中的位置,角色则反映其动态的地位。回顾人类的历史,我们不能不承认确实存在着这种由性别带来的社会关系和等级秩序,并在此基础上存在着不同性别的模式化行为体系和社会期望值体系,只是这些现象一直未被人们自觉地认知。社会性别制度以及由此派生的性别关系与性别秩序,显然不是一般的个人属性或人际关系,而是一种社会机制或社会结构。社会性别理论,明显受到了传统女权主义、功能主义、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与后殖民主义的影响,它的出现,其意义就在于成功地推出了认识世界的新视角和新范畴。

在女性史研究中,有人主张摈弃所谓的“实证主义”,有人主张维持其边缘地位,但都难以切中要害。如果将社会性别作为一个范畴引入研究,则有可能打开女性史研究的新局面。美国女性主义历史学家琼•凯利—加多(Joan Kellygadol)论述妇女史在方法论上的含义时, 在其《性别的社会关系》一文中特别强调,“将社会性别作为如同阶级和种族一样的分析社会制度的基本范畴”。她


认为,社会性别同阶级、民族一样是非自然形成的,是社会造就的,并有着自身产生与发展的规律。将社会性别作为一个范畴引入历史研究,其最佳切入点应是社会性别制度以及与此相关联的社会性别关系及其社会性别秩序的结构。如果在研究中关注历史中的性别群体,关注每个时代为社会制度所塑造并蕴藏于社会制度之中的两性关系,能够勾勒出社会性别制度的面貌,挖掘其产生和发展的社会背景,重视它与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交互关系以及对两性生存产生的影响,我们的研究就会进入一个新的境界。女性史不会再是一盘零散的珠子,则成为血肉丰满、有筋有骨的整体,女性史研究将走出肤浅与琐碎的尴尬。对于以通史为基础的大历史来说,女性的缺失,或仅仅作为添加剂,都难以反映历史的真面貌。社会性别范畴的引入,将不仅大大拓宽研究的视野,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史学革命的意义。只有在这种前题下,女性的历史主体地位才有可能真正确立。男女由性别引发的不平等,是一种古老的不平等。在中国历史上,妇女地位的沦落,是随着经济生活和政治制度的发展以及社会文化心理结构的变迁而逐渐形成的,这一过程,也是社会性别制度建立的过程。从孔子的“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的论断到董仲舒以“三纲”构筑封建纲常名教的基础,至汉代完成了对女性压抑的规范化、道德化,中国的社会性别制度基本确立,这是封建的宗法等级制度在性别关系上的折射。中国历史上的社会性别制度,是由多种要素构成的复合体,往往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宗教制度、教育等制度交织在一起,并融于文化、思想、道德、伦理关系等各个方面。它的基本精神可以用男尊女卑来概括。社会上压制女性、歧视女性的种种现象,诸如男主外、女主内的社会分工;以“三从四德”规范女性角色;片面针对女性提倡“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贞操观;“妇无公事”、“牝鸡无晨”观念对女性从政的排斥;以“女子无才便是德”为借口对女性受正规教育权利的剥夺,种种不公平本质上都是社会性别制度的产物。“三纲五常”作为封建纲常,不仅仅是人际关系的准绳和道德规范,而且是包括性别制度在内的封建体制的基础,君臣、父子、夫妇间的人伦关系因此被赋予了尊卑名份与等级隶属关系。“夫为妻纲”强制性地规定了男女之间的尊卑关系,规定了女性在社会与家庭中第二等的位置与配角角色。社会赋予男性以公共范畴,赋于女性以家庭为中心的私人范畴,由于公共范畴和私人范畴被赋予不同的权利与义务,因此出现了男女在角色与地位上的差异和不平等。一个基本事实是: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中,中国女性被剥夺了政治、经济、法律、教育方面许多应有的基本权利,被排斥在社会公共生活之外,禁锢于家庭之中,成为家庭的奴隶和男子的附庸。尽管从整体上看,女性作为群体不无积极立世精神,而且一些人即使有着从属身份还保持了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即使地位低下也还保存了某种对独立人格的追求,但是性别关系的基础是男尊女卑却是无法争辩的事实。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507780640323968011ca300a6c30c225801f0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