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用权是执政者的根本,是造福于黎民的责任,更是兴国安邦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执政者,要充分认识到身上肩负的责任与担子,要充认识到为官用权的重要性。但在物欲横流的当下,不少“为官”者在财色面前失去自我,偏离勤政廉洁的轨道,淡忘了为民服务的宗旨,视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奋斗目标,将“为官”之道作为发财之路、谋利之法,将其毕生所学不用于民,不利于民,把党和人民的信任当作谋财的“遮羞布”,究其原因,这都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在作祟,是赤裸裸的将“三严三实”变成了“不严不实”。每一个党员干部如何对待权力、如何用好权力,是检验干部合格与否的“试金石”。 在党员干部“为官用权”的路上,“三严三实”是最好的防腐剂,要时刻以“三严三实”为准则,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习惯在法治的轨道上行权用权,做到“为官为民、用权利民”。 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只有严以用权,才能不逾规矩。 严以用权,要用之为公。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 邪所媚”,强调的都是用权为公。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鉴别清官与赃官的试金石。今天,更是检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宗旨观念强弱的显著标志。自古以来的历史说明,为官只要用权为“公”,就会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会让群众不耻和诟病。 严以用权,要行之有规。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简政放权,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进,都是为了让权力之手规矩起来。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职能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要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 严以用权,要用之为民。“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古代封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536c548f2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