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连云港市市区人才购房券兑付申请表 申请人 购房券申领地区 区 购房券面额 身份证号码 万元 购房券获批日期 现工作单位名称 房屋坐落 20 年 月 日 申领购房券时单位名称 现工作单位归属地 所购房屋属地 所购房屋性质 区 区 □商品房 □二手房 本人申请兑付购房券用于购买住房,本人承诺为购房券持有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所购房屋产权为本人所有或本人与家庭成员共有,本人承诺购房后在连云港市市区工作满五年,房屋购买后五年内不上市交易。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本人承诺 发的相关责任。同时,在完成本次所购房屋不动产登记前,如交易因故不能完成,本人自愿先行配合住房部门办理退出本次购房券兑付流程后,再行办理其他手续。 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该同志购房首付款为: 元,同意其中 元使用连云港市人才购房地产企业意见 房券抵扣。 (购买二手房无须填写) (签章) 年 月 日 该同志为我单位在职职工,同意其使用“购房券”购房。 工作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工作单位所属地人社部门意见 (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需填写此项) 同意该同志使用“购房券”购房。 (签章) 年 月 日 □购房券和购房合同购房者姓名一致; □购房券真实有效且未使用过。 住房部门审核意见 同意拨付 元(大写: )用于支付首付款。 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此表由住房部门统一发放至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人才持购房券购房时填写。 2.此表需工作单位盖章;如工作单位与申领购房券时发生变化的,还需同时到所属地人社部门盖章。 3.此表由房地产企业报至市住房局预售资金监管中心申请兑付(个人购买二手房的由个人直接报至市住房局产权管理中心)。 4.此表一式五份,金融(公积金中心、或江苏银行)部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市财政部门、住房部门和房地产企业(或个人)各执一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56d21867b563c1ec5da50e2524de518974bd3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