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职责 特种设备是指在使用过程中具有一定危险性或者内压或者容积超过规定的压力容器、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其中,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承担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那么,特种设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职责是什么呢?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和义务 特种设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负有管理特种设备的主要责任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特种设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高级职称或者中级职称和中专以上学历; 2. 熟悉本单位特种设备的运行规程、使用操作规程和安全保护规程,并在单位工作中累计不少于5年; 3. 参加过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并通过考核; 4. 在任职期间没有发生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事故,没有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记录。 特种设备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主要义务如下: 1. 制定并实施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维护规程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并进行公告、宣传; 3.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使用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 对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实施技术岗位或者职业健康检查; 5. 按要求保管并备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行开展的安全检验和安全评定报告; 6. 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修理、检验,并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7. 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并报告有关部门和管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特种设备事故中的责任认定 在特种设备事故中,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引起或者负有责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具体来说有以下情形: 1. 发生设备损坏、事故或者安全事故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由所在单位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或者辞去职务; 2. 事故责任不明确或者存在多方责任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划分和认定事故责任,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特种设备事故中存在主观过失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者承担刑事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634eb553269a45177232f60ddccda38376be1b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