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三类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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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三类负责人

一类负责人是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责任是贯彻安全生产法、法规、政策和标准,定期组织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维护安全生产状况,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类负责人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负责人,主要责任是组织安全监督,不断完善安全监督制度、工作职责和管理流程;检查并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实施重点监督,督促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要求进行整改; 三类负责人是重大危险源安全工作管理机构负责人,主要责任是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督职责分工和标准化作业流程,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等培训活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制定每日运行、定期检查和安全排风等管理规定,督促企业实行责任制,维护安全生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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