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 总部文件 编写部门: 制造部 文件编号: HOD -23 委托加工驻厂人员职责 版本号: 01 生效日期: 2007.4.28 修改内容 版本号 修改日期 主要修改内容 分发: 签名 编写 姓名 : 签署 : 日期 : 审核 批准 周向东 蒋凯平 Page 1 of 3 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 总部文件 编写部门: 制造部 文件编号: HOD -23 委托加工驻厂人员职责 版本号: 01 生效日期: 2007.4.28 1.目的 明确规定委托加工驻厂人员的职责范围,加强对委托加工厂的管理,确保委托加工合同的履行及委托加工产品质量符合公司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委托加工厂。 3.物料管理 3.1由合作方提供PC桶时,驻厂人员应对合作方使用的桶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乐百氏非专用桶标准。 3.2当合作方对于我公司提供的辅料(聪明盖、收缩膜、胶袋、桶标等)的质量或数量有异议时,驻厂人员应对该批辅料进行复检,确有数量或质量问题应填写质量异常表报总部协调处理。 3.3 当辅料为合作方提供时,驻厂人员应协助合作方在当地寻找辅料的供应商,以确保供应商及其提供的产品符合公司要求;如有选定的当地供应商,驻厂人员应指导并协助合作方对该供应商进行定期审核。 3.4每个月末会同合作方相关人员对原辅料及成品进行盘点,并核定当月的产量、销量及辅料的损耗率。相关报表由我方财务部提供格式,合作方填写,我方驻厂人员复核,双方签名,加盖合作方公章.报送我方负责加工点核算和管理的财务部门。 3.5合同中明确规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归公司所有的,公司可委托合作方出售,驻厂人员必须对出售的废料价格及数量进行审核并确认。对废品出售的价格管理按公司管理制度和要求执行。 3.6协助合作方做好原辅料的安全库存管理,确保生产所需。 4. 生产管理 4.1负责对加工厂各级人员进行作业指导书、工艺规程的培训指导,并对合作加工厂Page 2 of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69e172b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3167c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