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监督注册号: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层次 子单位工程范围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砖混/五层 开竣工日期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建筑面积 验收 日期 面积 m2 监督记录: 一、监督抽查内容: 1、 抽查了建设、建立、施工、等参见各方的质量主体行为; 2、 对涉及到结构安全和重要的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及工程资料按有关规定作必要的监督抽查。 二、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1、 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并成立了验收组,参加竣工验收单位有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各专项验收部门的有关人员。 2、 验收组队合同的履约情况、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工程档案资料及实物质量进行了检查,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进行了核查,对工程主要使用功能进行了抽查(对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厂检验报告、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报告、基础、主体结构检验、逼雷接地电阻测试等进行了抽查),对工程观感质量进行了复查,获得一致通过,并出具了质量验收合格意见。对各专项部门意见进行复查。 三、质量监督意见: 经监督抽查,验收组的验收程序基本符合要求,执行标准基本正确;对技术资料基本集权有效;实物质量抽查未发现违反设计及强制性标准条文情况,所提出的质量问题,已得到了整改,未发现有质量隐患。有专项验收认可意见。 项目监督负责人: 质监员: 镇江新区建筑 质量监督站 (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监督人员应对验收组成员及竣工验收方案进行监督;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测;对观感质量进行检查。 2、责任主体报送的如下资料作为本表附件: (1)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 (2)工程竣工报告(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TJ1.7); (3)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TJ4.0.1); (5)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TJ4.0.2); (6)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TJ4.0.3)。 3、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评价; (2)对观感质量检查验收的评价; (3)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及程序的评价; (4)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评价。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6c7e1d397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