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社会资本投资铁路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铁路运输 【发文字号】发改基础[2015]3123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2.28 【实施日期】2015.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社会资本投资铁路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 (发改基础[2015]3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3号)、《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国发〔2015〕54号)和《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发改基础〔2015〕1610号),打通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最后一公里”,我委决定在铁路领域推出一批社会资本投资示范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目的。发挥社会资本投资铁路示范项目带动作用,探索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对铁路的投资,拓宽铁路投融资渠道,完善投资环 1 / 2 境,促进铁路事业加快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6e0fdcc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232fa1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