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 【公布日期】2021.10.29 • 【文 号】发改运行〔2021〕1519号 • 【施行日期】2021.10.29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的通知 发改运行〔2021〕15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精神,推动能源行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提升煤电机组清洁高效灵活性水平,促进电力行业清洁低碳转型,助力全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方面制定了《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将有关落实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我国力争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和努力争取2060年前碳中和的目标,对优化能源结构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是提高电煤利用效率、减少电煤消耗、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重要手段,对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将煤电机组改造升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抓细,切实提高煤电机组运行水平。 二、扎实推进。各地政府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科学确定本地煤电机组改造升级目标和实施路径,研究制定本省(区、市)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于11月底前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第三方综合评估论证后,于年底前形成操作性实施方案。 三、加强统筹。各地在推进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工作过程中,需统筹考虑煤电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制造,实现“三改”联动。同时,要合理安排机组改造时序,保证本地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四、完善政策。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在财政、金融、价格等方面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对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工作予以支持,提高企业改造积极性,保证改造工作平稳推进。 五、明确分工。各地要明确牵头部门,与相关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工作。中央发电企业要与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做好充分沟通,保证集团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工作与地方有效衔接。电网企业要合理安排煤电机组检修方案,保证各地煤电机组改造过程中电网安全平稳运行。 附件: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1年10月29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9f9ba72e75c3b3567ec102de2bd960590c6d99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