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案外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 族, (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 。联系方式: 。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 。 委托诉讼代理人: , 。 被告(申请执行人): , 。 被告/第三人(被执行人): ,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诉讼请求: 1.不得执行 (写明执行标的); 2.(请求确认权利的,写明:) 。 事实和理由: 年 月 日, 人民法院( ) 号对 (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作出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 (写明判决结果)。 年 月 日, 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 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作出( ) 执异 号执行异议裁定:驳回×××的异议。 (写明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起诉状副本×份 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四条、第三百零五条、第三百零七条制定,供案外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的,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 4.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 5.诉讼请求中应当写明请求不得执行的执行标的,并可以写明确认权利的诉讼请求。 6.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附驳回执行异议裁定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7cd2e06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9fa4ad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