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大规模退田还湖 洞庭湖大规模的围湖造田从清朝康熙年间就已开始,仅从1825~1905年80多年间,洞庭湖便缩小了近1500平方千米。 1949年以来又经历了三次大的围湖造田,围垦面积达280多万亩,致使洞庭湖湖面面积迅速萎缩。 解放后的“围湖造田”,既有“以粮为纲”思想误导的因素,也有因实施“围垦灭螺”造成的恶果。当时围垦的主观愿望是“只生产,不住人”,洪水一来就破堤蓄洪。可随着岁月的流转,洞庭湖区的人口已由解放初期的290万跃到了当前的1000多万。为了生计,曾经用于蓄洪的垸子,不但抛粮下种,而且建房造屋,住满了人丁。由于湖面锐减,堤筑得再高,也难以免除“一年一小灾,三年一大灾”的厄运。 “人与水争地谋利,以致水与人争地为患。”早在1747年,有识之士就意识到这一点。 但此后迫于人口压力,盲目围垦仍恶性发展。其后果是水灾频仍,特别是近五年来就有4次与特大洪水苦苦抗争。1998年洪灾带来的损失更是惨重。洞庭湖区共溃决堤垸142个,其中万亩以上堤垸7个,溃垸灾民达到37.87万,直接经济损失近200亿元。 青山湖垸是沅水洪道的一个江心洲垸,1995年到1998年4年中3次溃决。当地一位负责人算了这样一笔账:1万多亩耕地一年的纯收入30万元左右,而花在堵口复堤、抗洪的费用上百万元,得不偿失。 1998年洪灾过后,湖南省委、省政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的治水方略,决定从1998年开始两年内对161个堤垸退田还湖,其中平垸行洪退人退田堤垸106个,退人不退田堤垸52个,3个蓄洪垸实行移民外迁、空垸待蓄,需迁移5万多户19万多人。 “退田还湖”还出了经济效益。大南湖乡党委书记童自政估算了一下,避开主汛期种植藕等水生蔬菜,比种水稻强3倍。 人不给水出路,水就不给人活路。退田还湖实际上就是对生态透支进行补偿。从“围湖造田”到“退田还湖”,人们的认识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人与自然必须和谐相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88de3147f21af45b307e87101f69e314232fa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