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实践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幼儿教师教研指导 课程代码:12657 一、考核目标 1.能运用学前教育、儿童心理的基本理论发现问题、分析有关现象,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的建议。 2.把握学前教育五大课程领域的独特性,并能综合运用学前教育的原理,设计科学、合理的教育活动方案。 3.熟悉现场说课的基本要求,能做到目的明确、重点突出、评说准确、表达清晰。 二、考核内容 1.案例分析:综合运用所学课程内容,对给定案例(可为文本或视频方式)进行分析、评价,并给出改进意见。 2.方案设计及现场说课:针对五大领域(健康、社会、科学、语言、艺术)的课程特点,设计一个教育活动,并现场说课。 三、考核标准 本课程的成绩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1.优秀:案例分析时,所用理论正确、恰当,分析评价准确、合理,改进意见具体、可行;方案设计内容明确(包括活动提出、活动准备、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过程、活动延伸等)、过程清晰、重点突出、能较好地把握领域特点;现场说课目标清晰、过程设计合理、语言表达生动流畅、举止得体自然。 2.良好:案例分析时,所用理论正确、恰当,分析评价准确、合理,改进意见比较具体、有一定的可行性;方案设计内容比较全面、过程清晰、重点突出;现场说课目标清晰、过程设计有一定的合理性、语言表达准确生动、举止自然。 3.及格:案例分析时,能依据一定的理论,分析评价比较准确,改进意见比较具体;方案设计内容比较全面、过程比较清楚;现场说课目标比较清晰、有一定的过程环节、语言表达清楚。 4.不及格:案例分析时,所用理论模糊、错误,不清楚案例指向的问题,改进建议抽象、笼统;方案设计缺乏基本环节、重点不突出、思路混乱、无法把握不同领域的独特性;现场说课依据不明、条理混乱、语言表达含糊。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9589fa87d192279168884868762caaedd33bae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