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公司 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部财务报销制度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各项费用开支标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对本工程项目部财务报销制度作如下补充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1、票据报销的规定: 1)外来发票,必须保证数量、单价、金额、计算无差错,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若原始发票有错误,不能作为报销的凭证。外来发票,必须是税务局印制或监制的有效发票,过期发票无效。 2)发票所列项目必须与发票行业相符,不允许跨行业使用发票。 3)所有报销发票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4)住宿费不能与培训费、资料费、会议费合开,会务费发票必须有会议通知证明。 2、备用金管理的规定: 1)职工因工出差的借款,一般情况下,省内原则上不借款,特殊情况由经理审批;省外每天按200元控制,借款单上注明预计出差天数,借款金额,借款方式,写明出差原因或借款依据。 2)借款报销期限为一个月,逾期未报者,财务将从其个人工资及奖金中扣除,每月最少扣500元,并不予再次借款。 3)借款单须有各部门主管审批,经理签字。各部门主管对审批的借款负有监督,催促的责任。 3、差旅费的报销规定: 1).凡须报销差旅费人员,一律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将各种票据粘贴整齐,按旅费单相应栏目填列齐全,按照审批程序予以签字审批。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2).调动旅费:省内调动给一天补助,即15元在途补助,4元交通费补助;省外调动给两天补助,即30元在途补助,8元交通费中小企业公司 补助。 3).出差旅费:每天15元在途补助,4元交通费补助,没有住勤补助。 4).休假旅费:只报车票,没有补助,三个月报一次。各单位由办事员收齐并审核,每季度初交财务报销。 5).押车补助:每天15元在途补助。 4、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97e4d1e08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d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