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的情与理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是教育工作者总结出来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教育方法。这种教育方法之所以能取得好的效果,在于它完全符合人的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 一种完善的品德,包括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信念、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五个方面的要素。其中道德认识、道德情感是最基本要素。教育者从这两方面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这就是教育中的情与理。 关于说理的问题,我国有句谚语,“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这句话在一定的条件下还是有其效用的。但由于每个人的认识水平不同,有时候,逆耳之言会引起对立情绪。其实,良药未必都要“苦口”,忠言也未必是逆耳的。制药厂用糖衣、胶囊把药包起来,病人服时不觉得苦,也能取得同等的疗效。这就启发了我们,在教育过程中一样可以寻找受教育者乐意接受的方法,做到忠言而又顺耳。要做到这一点,就要实事求是,做到胸中有数,善于体察受教育者的心,抓准问题的症结。把话说到点子上,做到不言则已,言必有理,言必中听。 除了有理可说之外,成功的教育还在于运用情感的熏陶和感化因素。情感因素是政治思想工作的一个重要源泉,是提高认识的桥梁。一个人产生了思想问题,当然要从提高认识上帮助,但有时也不一定能奏效,这就有一个情感的问题。列宁说:“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真理的追求。”教育者只有以亲近、同情、爱护、关心和信赖的态度,才能和被教育者之间形成融洽的心理气氛。只有在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间建立起相互信任感的情况下施加影响和教育,这时教育的可接受力才会达到最强,效果才会最好。在工作中常有这样的情况,当一个人产生了某种思想问题时,往往愿意找他亲近的人或值得信赖的人交心,甚至可以无话不谈,和盘托出。这时,被信赖者所持的态度对问题如何解决起到决定作用。由此可见,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之间建立起一种真挚的感情,对搞好工作是何等的重要,它不仅能够激起受教育者对教育者的尊敬、爱戴、感激和信赖之情,还能够点燃受教育者心灵的火焰,给他们以奋发上进的力量。 教育对象是千差万别的,因此在教育过程中不可能采取一个固定的模式,应该根据教育对象的具体情况来展开。有的时候可以直接从提高认识开始,有时可以从情感的感化入手,有时则是同时并进,互相促成。但是作为教育者应该懂得,只有当认识和情感都发生作用时,受教育者才能形成稳固的道德品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9c582cc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0f6f8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