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格式要求 在会议过程中,由记录人员把会议的组织情况和具体内容记录下来,就形成了会议记录。“记”有详记与略记之别。略记是记会议大要,会议上的重要或主要言论。详记则要求记录的项目必须完备,记录的言论必须详细完整。 记录格式 一般会议记录的格式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会议的组织情况,要求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席人数、缺席人数、列席人数、主持人、记录人等。另一部分是会议的内容,要求写明发言、决议、问题。这是会议记录的核心部分。 基本要求 一、准确写明会议名称(要写全称),开会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二、详细记下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应到和实到人数,缺席、迟到或早退人数及其姓名、职务,记录者姓名。如果是群众性大会,只要记参加的对象和总人数,以及出席会议的较重要的领导成员即可。如果某些重要的会议,出席对象来自不同单位,应设置签名簿,请出席者签署姓名、单位、职务等。 三、忠实记录会议上的发言和有关动态。会议发言的内容是记录的重点。其他会议动态,如发言中插话、笑声、掌声,临时中断以及别的重要的会场情况等,也应予以记录。 四、大标题用小二、宋体、加粗;小标题小四加粗,正文小四宋体,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距1.5。 三省,即在记录中正确使用省略法。如使用简称、简化词语和统称。省略词语和句子中的附加成分,比如"但是"只记"但",省略较长的成语、俗语、熟悉的词组,句子的后半部分,画一曲线代替,省略引文,记下起止句或起止词即可,会后查补。 四代,即用较为简便的写法代替复杂的写法。一可用姓代替全名,二可用笔画少易写的同音字代替笔画多难写的字;三可用一些数字和国际上通用的符号代替文字;四可用汉语拼音代替生词难字;五可用外语符号代替某些词汇,等等。但在整理和印发会议记录时,均应按规范要求办理。 记录重点 会议记录应该突出的重点有: (1)会议中心议题以及围绕中心议题展开的有关活动; (2)会议讨论、争论的焦点及其各方的主要见解; (3)权威人士或代表人物的言论; (4)会议开始时的定调性言论和结束前的总结性言论; (5)会议已议决的或议而未决的事项; (6)对会议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言论或活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a014ae85ef7ba0d4a733b9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