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标准格式 会议记录是办公部门的一项业务工作,属于管理效劳的范畴,它只需忠实地记载会议实况,保证记录的原始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其记录活动同严格意义上的公文写作完全是两码事。对会议记录而言,音录、像录通常只是手段,最终还要将录下的内容复原成文字。笔录也常常要借助音录、像录,以之作为记录内容最大限度地再现会议情境的保证。下面为大家讲解一下会议记录的标准格式! 一、准确写明会议名称(要写全称),开会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二、详细记下会议主持人、出席会议应到和实到人数,缺席、迟到或早退人数及其姓名、职务,记录者姓名。如果是群众性大会,只要记参加的对象和总人数,以及出席会议的较重要的领导成员即可。如果某些重要的会议,出席对象不同单位,应设置签名簿,请出席者签署姓名、单位、职务等。 三、忠实记录会议上的发言和有关动态。会议发言的内容是记录的重点。其他会议动态,如发言中插话、笑声、掌声,临时中断以及别的重要的会场情况等,也应予以记录。 记录发言可分摘要与全文两种。多数会议只要记录发言要点,即把发言者讲了哪几个问题,每一个问题的根本观点与主要事实、结论,对别人发言的态度等,作摘要式的记录,不必“有闻必录”。某些特别重要的会议或特别重要人物的发言,需要记下全部内容。有录音机的,可先录音,会后再出全文;没有录音条件,应由速记人员担任记录;没有速记人员,可以多配几个记得快的人担任记录,以便会后互相校对补充。 四、记录会议的结果,如会议的决定、决议或表决等情况。 会议记录要求忠于事实,不能夹杂记录者的任何个人情感,更不允许有意增删发言内容。会议记录一般不宜公开发表,如需发表,应征得发言者的审阅同意。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a6e0cdbadf8941ea76e58fafab069dc502247d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