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钓池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提升品味,方便游客,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经研究决定,将鱼塘进行发包,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垂钓园内垂钓池交给乙方承包,用于鱼类养殖及垂钓。 第二条 承包期限为2年,即从--年5月8日至--年5月8止。 第三条 1、承包金额和交纳方法:实行先承包后使用原则,鱼塘每年承包金额壹万元整,租金于合同签订之日3日内交清。 2、设备、设施、水、电费等押金1万元。 第四条 甲乙提供一间办公用房给乙方,用于看护人员住宿、存放渔具等物品,办公室内原有设施物品不能拆改损坏,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在塘基建设建构筑物,不得对园内建构筑物、设施设备进行拆改的,不得损坏、改变垂钓园原有设施,设备。 第五条 乙方需要注水或抽水时,用电费用乙方自行承担。抽水水泵由乙方负责维护,合同期满后,交还甲方时设施设备应保证能正常运行完好。 第六条 如甲方有接待时,乙方应允许甲方免费垂钓。 第七条 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转租、转包、转借或者以合作,联营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 2、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甲方确有接待时,乙方不能提供免费垂钓的。 4、乙方擅自对园内建构筑物、设施设备进行拆改的。 第八条 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九条 1、乙方应做好安全警示和巡视,确保水池安全,严防人员落水,一旦发生落水事故一切责任归乙方,与甲方无关。 2、在承包期间,乙方所承包鱼塘用电须服从用电管理,要安全用电,如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a058bab336c1eb91b375d5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