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文化站工作制度 综合文化站工作制度 一、总则 综合文化站是县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本地区进行文化宣传普及、文化信息收集整理和文化活动开展等方面提供服务。为加强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和规范其工作行为,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任务与职责 1.文化宣传 (1)根据上级要求,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党的观念和爱国情感,引导群众文化消费。 (2)组织文化宣传片展映、展览、音乐会、讲座等活动,提高群众文化素养。 2.文化信息收集整理 (1)广泛收集与本地区相关(内容和作者均为本地人)的文艺作品、文化遗产、历史文化、自然风光以及具有群众吸引力的文化产品,并妥善保管。 (2)对收集到的文化信息进行整理、系统化,建立本地文化数据库,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3.文化活动开展 (1)制定并严格执行文化活动策划方案。 (2)对于各种艺术创作活动和文艺演出,应进行事先审查,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3)为青少年和老年群体开展有益的文化和娱乐活动,提高其文化素养和生活幸福感。 三、管理与监督 1.人员管理与落实 (1)综合文化站的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化传播有道德限制,禁止发布违法和不良思想内容。 (2)鼓励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提升自身职业技能。 (3)定期对综合文化站的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实行约束措施,并提出整改意见。 2.文件管理与落实 (1)综合文化站的各类文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编制、保存和管理。 (2)各项文件、通知、公告应当及时发布,并在综合文化站的指定板块上进行展示。 (3)综合文化站要按照上级有关单位的安排,完成缴纳公共文化事业费、展览费等各项工作。 四、工作效果与考核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ad1c0ec52e79b89680203d8ce2f0066f433644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