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统一管理方案 财务制度统一管理方案范文 1、严格执行《会计法》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加强管理,统一规范、民主理财,自觉接受上级工会的监督。 2、县总工会各项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枝笔,并实行经办人申报、会计审核、分管财务副主席签字报销制度(经审专用基金由经审委员会主任签字)。 3、凡房屋修建、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以及经费一次性开支在3000元以上的由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县第四纪工委备查,3000元以下可由相关股室直接请示值班副主席后购置。 4、财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会计负责财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单据、审核凭证、记帐、报表、物资发放等一系列工作;出纳负责现金、收付、票证审核、物资购置等工作。财务人员要敢于坚持原则,对单位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对没有注明用途、无经办人签字、会计没有审核、分管财务副主席没有签字的单据应拒绝付款,严禁“白条子”入帐。 5、县总工会干部职工因公出差需经领导指派,在规定时间、地点内从事工作。出差回来若无特殊情况须在5日内履行差旅费报销手续,差旅费标准按县财政局相关文件执行。 6、办公用具、接待(招待)按县总工会制定的专项制度执行。严禁先支后报等违规行为。 7、因公出差需借支的,500元以下可由财务部直接办理,超过500元需经分管财务副主席同意后方能借款,并于回单位后一周内报帐归还借款。 8、县总工会机关财产物资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大类。一般设备单价在200元以上,专用设备在500元以上,且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单价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压滤机用滤布 按固定资产核算管理;达不到以上标准的按低值易耗品核算管理 9、财产物资统一由财务部负责分类登记,各部室使用的固定资产,由各部室负责人与财务部办理借用手续,并负责保管,丢失或故意损坏由相关部室承担责任,退休或调动工作时应办理财产物资交接手续。低值易耗品的领用、保管按办公用具购置管理制度执行。 10、各部室需购置固定资产的,应在调查比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提出申请,交财务部审核,经党组或主席办公会研究同意后由财务部统一购买。 11、财产物资调拨、筛网滤布 变卖、报废一律由各部室写出报告,交财务部审核,经主席办公会研究批复后,由财务部商有关部室执行。 12、任何人不得将机关内财产物资赠送他人或窃为己有,若有违者,除追缴财物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13、“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法定节日期间值班人员,按《劳动法》规定发给值班补助,其他时间加班不考虑加班工资。 14、财务人员要按要求建立会计档案和财产档案,并每半年将经费使用情况在机关干部职工会上予以公布。 15、本制度若与县级相关规定冲突,按县级相关制度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b04a4d6fd00bed5b9f3f90f76c66137ef064ff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