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财务管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实行校长负责制,由校长负总责,并做到“见账不见钱”。明确分管副校长负责具体的资金管理。 二、中小学校“计划”资金按照“校财局管”要求,实行报账制度。实行一月一报账制度,各级各类学校根据各学校实际就餐学生人数做好当月应报账金额台账,报上级管理中心汇总,由教管中心领导确认再经县(区)营养办审核签字后报销。账目核算要“日清月结”,并建立档案,以备核查。 三、“计划”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全部用于学生伙食。食堂工勤人员的工资福利、食堂设备购置等费用由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食堂煤、水、电等相关费用可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 四、 学校可收取社会捐赠或在国家补助基础上家长愿意多交的伙食费,收取时开具合法票据,收取的费用及时纳入专户,用于提高学校食堂的供餐质量。 五、食堂原材料采购实行“统招、统购、统配、统送”,由教育核算中心统一结算并作账务处理。各县(区)营养办要督促供货商每月至少一次到教育核算中心报账,并将报账结果汇总上报市营养改善计划科。 六、根据食堂原材料验收、保管、领用的情况,保管人员据实填写材料入库单和出库单,每月进行出、入库清单及盘存表的登记工作。 七、食堂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一级明细账。食堂固定资产的购进实行批复制度,由食堂提出申请,报分管副校长审核、学校校长审批同意后,按要求办理采购手续,并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固定资产的购进不能用“计划”资金进行开支。 八、“计划”当年资金结余流动到下一年度使用。 九、学校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 十、设立“计划”公示制度,每天将食品进货来源、菜谱、材料品种及数量情况进行全面公示。 十一、建立财务公开制度。“计划”资金的收支情况每月公布一次,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be4155b0522192e453610661ed9ad51f11d54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