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景光明

时间:2022-04-14 17:25:25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论蒂布特模型在中国的适用



论蒂布特模型在中国的适用

摘要:蒂布特模型是查尔斯·蒂布特(Charles Tiebout) 1956年建立的一个地方公共产品供给模型 (Tiebout Model),该经典理论是否在中国适行?还是会水土不服?本文认为:现行制度下,该理论并不适用,但具借鉴意义;要想提升社会资源分配公平与效率,税制改革势在必行。

关键词:税制改革



蒂布特模型是查尔斯·蒂布特(Charles Tiebout) 1956年建立的一个地方公共产品供给模型 (Tiebout Model)[1]

1假设具有消费者和投票者双重身份的居民能够充分流动,将流向那些能够最好1满足其公共产品偏好的地区;

2、居民对各地公共产品收入-支出模式具有完全信息; 3、有许多地区可以供居民选择;

4、不考虑各地对就业机会的限制,所有的人都靠股息来维持生活; 5、各地区的公共产品不存在外部性;

6、每一种社区服务模式都是由城市管理者根据该社区原有住户的偏好来设定的; 7、为降低平均成本,没有达到最优规模的社区将会试图吸引新的居民,超过了最优规模的社区将反之,处于最优规模的社区则力图保持其人口数量不变。

根据上述假设,居民以选择居住地的方式表达了对地方公共产品的需求,类似于在市场上的选择行为,能够实现各地区公共产品的供求均衡,并使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也就是说,人们之所以愿意聚集在某一个(行政意义上的)地方(区域),是由于他们想在全国寻找地方政府所提供的服务与所征收的税收之间的一种精确的组合,以便使自己缴纳的税收效用达到极大化,当他们在某地发现这种组合符合自己的效用极大化的目标时,他们便会在这一区域居住下来,从事工作,维护当地地方政府的管辖。通过这种以足投票的方式,表明了人们对某种公共产品的消费偏好,就如同人们表明自己对市场上某种私人产品的消费偏好一样。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刺激着地方政府力求提供适合于本地居民消费偏好的公共产品。这种刺激,就是居民的投票,实际上也是一种公共选择。地方政府为了赢得(或者说是迎合)民意,就必须在行使其职责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居民的消费偏好。这个就是蒂布特模型或者说“以足投票”理论的内涵。

蒂布特模型是西方的一个经典模型,它虽然是建立在诸多的假设之上的,但是仍然为经济学家们分析财政体制中地方政府收入和支出政策的变化提供了一定的依据。由于蒂布特理论是以最优理论为背景的,所以它被看作地方公共产品的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但是该理论在中国又是否适用呢?是否会碰到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的水土不服的问题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历史告诉我们一条理论的适用与否,也是需要诸多条件的;条件不同,结果将会是大相径庭的。

让我们先来分析下中国的地方政府的环境。中国和西方相比,有两大不同。第一,我国的税收收入主要以流转税(增值税,营业税为主)为主,相对于西方个人所得税为主体税收的制度;第二,我国的税权集中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可以调整的方面相当有限,无法适时的推出适应于人民的财政政策。在这样的环境下,原先的理论似乎不怎么适合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生根发芽”了。但是,蒂布特理论对于中国真的没作用了吗?显然不是。

作为一个经典的理论,就算在中国存在“先天不足”的问题,但是仍可以为中国的建设

1.张岚东,地方公共产品供给研究综述:蒂布特模型及其他,2010


论蒂布特模型在中国的适用



和发展作为借鉴。中国目前的环境的两大不同点,正凸显出中国财政体制上存在的问题。第一点来说,显示的是税收来源的问题,这也正是诸多学者老生常谈的问题。随着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综合国力的大幅提升,依旧以流转税为主要税收来源,就不利于社会资源分配以及再分配的公平和效率。同时个人在政府财政制度制定时所能造成的影响也极为有限。所以向西方靠拢的以个人所得税为主的税制改革势在必行。对于第二点,当下的地方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更多的不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提供适合于本地居民消费偏好的公共产品,而是追求于行政绩效,对上级负责。这也是税权过度集中的副作用——地方政府在当地的税收方面调整力度有限,而且要看上级“脸色”行事,着实不适用于“以足投票”理论。但是该理论确实为我国的税制建设提供了大的方向。我们应该正视以上问题,并加以改革,使我国的税收制度达到新的高度。无论是将个人所得税列为主要税种,还是中央放权给地方,代表着中国的税收制度向着更加民主,更加公平,更加效率的方向前行。所以加快税制改革是百利而无一害的,是势在必行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c789278f7ec4afe04a1dff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