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事业单位适用会计制度的划分 事业单位包括参公、财政补助(全额、差额、定补)、自收自支三类 性质,这显然很好区分的,但有些会计仍傻傻分不清无所适从,好比张 屠户找不到杀猪刀,其实只要根据单位性质和财政拨钱与不拨钱就可以 确认适用哪一个制度。下面是 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事业单位适 用会计制度的划分的知识,欢迎阅读。 事业单位适用会计制度的划分 2013 年 1 月 1 日执行的《事 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中明确了制度的适用适用于各级事业 单位,但不包括下面两类: 1、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 业单位。 2、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事业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对制度的适用,由财政 部另行规定。 那么我们就根据上述原则去明确区分适用范围: 1、执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医院、高等学校、中小学、科 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测绘、社保基金、彩票机构;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只要财政不拨经费, 自收自支、自主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均属于企业化经营的事业 单位;如文化、广电、餐饮、住宿、交通运输、林场、农场、垦殖场等 有以经营为主的单位。 但其实中国确实是有其特色,有些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尽管也符合 上述条件,但通过上级部门委托下放那些原来向市场化放开的培训、中 介、评估等事务给它们补血续命,或者将部分资产划拨给它们,让它们 去收租收费,收入稳定,维持安定团结。对于这类形左实右的事业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d82bcda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e1a7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