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开发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新店的开发是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连锁经营发展的需要。为规范公司店铺开发工作,加强科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新建的直营店、加盟店. 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事业发展部,在综合管理部经理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店铺的开发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发展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本着积极稳妥,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先调研后立项,按照公司连锁经营的“六统一"的要求,积极开展店铺开发的长远规划,组织好新店开业前期的调查论证,开业设计以及店铺开业后的开店效果评估。 店铺选址的原则 第五条 店铺选址 1、新开店铺的选址,应按照公司连锁经营发展规划在公司连锁经营网络尚未覆盖的空白地,符合公司网点布局整体规划的要求: 2、在现有店铺直线距离5公里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开发新店。 第六条 店铺的立地条件 1、房屋、建筑物应完好无损,适合商业经营需要,并且是永久建筑,部署于政府近期规划拆迁的房屋。 2、店铺的基础设备、设施齐备,原则上要求水、电设施齐全,消防条件完备。 1、房屋产权归属应明确无误。 4、店铺周边商业环境符合开店要求 ,交通便利。 建店标准 第七条 新店的规模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原则上店铺面积以1000平米以上为宜 第八条 店铺规模应与周边商业环境、人口数量、消费水平相匹配。 第九条 直营店的建店投资应考投入产出比,一般建店投资应在5年内收回. 第十条 加盟连锁店加盟方必须是姿信状况良好,经营实力较强的企业,合作前,对合作方必须进行周密的调查. 开店程序与管理 第十二条 选址与商圈调查 1、严格按照有关店铺选址的原则及立地条件,选择新店开发的地理位置. 2、对符合选址原则和立地条件的目标地,要进行严密的商圈调查,主要调查周边的人口状况,居民数量、购买能力、竞争状况,并且要对新店开发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形成报告. 第十二条 新店开发的立项 1、相成可行性报告后,报请领导审批,获准后,发展部应向有关部门申请立项。 2、对新店记性设计,设计内容应包括:店铺卖场布局,商品陈列,水电设施设备,店面装潢,以及需要的人员配备等。 第十三条 新店开发 1、立项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对新店用地与地产所有方签定租赁合同《加盟店的开发,要与合作方签定〈特许连锁经营合同书〉、〈供货协议〉合同需竟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2、根据新店设计,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组织开业前卖场改造工程,本着透明公开的原则,设备工程部按照有关程序对新店的施工工程、设备购置以招标、投标、开标的形式确定施工地位与设备选型。 3、开业前的商品准备,由配送中心按照开业设计的要求对配送商品组织货源,商品部可以根据店铺特点,协助新店做好引厂进店的工作。 4、资金贮备,由财务部负责,对加盟店开业的资金准备,公司财务部要对合作方的筹措情况进行督促。 5、人员配置,由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对新店开发需要的业务骨干统一调剂,对新聘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6、开业组织,由公司办公室、企划部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策划新店开业,组织好开业宣传、开业庆典。 第十四条 新店开业效果的跟踪评估.由发展部组织有关部门对新店开业一段时期的营运状况进行评估,考核其营运能力.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d92a2da8aeb172ded630b1c59eef8c75fbf95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