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干部履历表》的通知 各学校: 按照(江委组通[2013]22号)文件和教育局提出的具体要求,现将填报《干部履历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严格要求每个教师认真、准确,实事求是的填写表格内容。不得漏填、隐瞒、更改出生年月,以及参工时间、入党、入团时间,学历等内容。 “何时经何机关审批任何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栏的“时间”和“审批机关”见各自的职称资格证。“时间”填前面那一个批准时间,不要填后面那一个任职时间。 2、在职教师(含已转正特岗教师)均需填写此表(工人不填)。 3、本表干部一式一份,贴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表册可以手写,也可电脑双面打印(不能改变表的格式)。但电脑打印的表册,在表册的第13页“填表人签名或盖章”栏必须由本人签字,不能打印。 5、《干部履历表》由学校认真审查,表内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后,签上“表列内容属实”,领导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然后交教育局盖章后存入个人档案。 6、各学校务必于5月13日前收齐纸质表,并交中心校曾昌艳同志处,以便完善上报县教育局。 玉兴中心校 2013年4月25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f0b9a85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207fe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