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 “民法总则(建议稿)” 编者按:3月1日,中国社科院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最新成果“民法总则(建议稿)”发布会在法学所隆重举行。课题组负责人孙宪忠研究员对建议稿进行了详细介绍。他表示,课题组将在进一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建议稿修改、定稿,再提交给立法机关。 中国法学网讯(记者 富家奇) 3月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最新研究成果“民法总则(建议稿)”发布会在法学所隆重举行。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课题组负责人孙宪忠研究员在发布会上对建议稿进行了详细介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研究员出席发布会并致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法律监管部等单位的专家学者以及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出席了发布会。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作出了“编纂民法典”的重大部署,中国社会科学院成为中央确定的五个编纂工作参加单位之一。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年3月确定的先行编制单独的民法总则,继而将其他民商事法律整合为统一民法典的“两步走”立法计划,中国社会科学院在法学研究所专门成立了由著名民法学家孙宪忠研究员领衔的民法典立法研究课题组。此次发布的“民法总则(建议稿)”正是该课题组在以往民法典立法研究的基础上历时一年取得的最新成果。 “民法总则(建议稿)”共10章,分别为“一般规定”“自然人”“法人”“民事客体”“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期间与期日”“民事权利、义务和责任的一般规定”以及“附则”。全文共计282条、25000余字。 据孙宪忠研究员介绍,“民法总则(建议稿)”的编制遵循了下列指导思想:一是全面贯彻改革开放、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和保护人民权利的基本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原则;二是既强调立法的国情因素,也强调立法的现代化;三是强调立法的科学性、体系性与可操作性;四是立足现实,从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五是坚持制度创新和理论创新;六是注重立法技术与立法语言的优化。 在内容和体例上,相较于现行《民法通则》及其他机构提出的民法总则建议稿,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民法总则(建议稿)”呈现出诸多特色和亮点。其一,在自然人制度设计中,特别强化了对人格权的保护,提出了关于保护老年人、特殊群体的特别规则,此外对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有关规则也进行了较大改造。其二,在法人制度的整体结构方面,体现了民法法人(或私法法人)与公法法人、公益法人与盈利法人、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之间的区分;特别是写上了“公法法人”的条款,为公共权力机构、公立事业单位、公立社会团体法人参与民事活动提供了民法依据。其三,专设“权利客体”一章,充分发挥权利客体对民事权利发挥的反作用,又写入了生态环境、动物保护、智力劳动等条款以回应社会关切。其四,放弃“民事法律行为”而采用了“法律行为”的概念,并按照意思自治原则对法律行为制度进行了彻底的补强。最后,通过“民事权利、义务、责任的一般规则”一章使民法总则整合了传统民法固有体系、现代商法体系、知识产权体系、以土地为核心的自然资源权利体系之间的法律逻辑联系,这对于立法思想和技术进步而言具有显著意义。 发布会上,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国家检察官学院石少侠教授,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聂颖先生,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邹海林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国际经济法研究室主任刘敬东研究员,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赵秀梅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懿彤副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朱晓青研究员等与会专家学者先后发言,他们对课题组的研究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就相关内容同课题组专家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对“民法总则(建议稿)”的进一步完善提出了意见建议。 据悉,课题组将在进一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民法总则(建议稿)”进行修改、定稿,并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正式提交国家立法机关。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f3f8e36a66e58fafab069dc5022aaea998f41be.html